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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福康:药价符合物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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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07:41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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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投诉未被受理武汉晨报 记者 昨日,同济来福康负责人就该院药品价格与药店药品差异过大作出解释:这是患者的误会。因为药品的生产厂家不同,药价肯定差别很大,所以患者对来福康开“大”处方的指责显然是个误会。
该院负责人介绍说,同样商品名的药,不同产地、不同厂家、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价格都不一样。如给朱先生开的注射用剂,便宜的只要几十元钱,贵的则上百元。仅仅药品商品名相同,价格没有可比性。他出具了有关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资料:认为售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是符合物价规定的。
而患者朱先生至今仍窝着一肚子火:他前不久,拿着同济来福康门诊部医生的划价单和药店药品,在物价局举报同济来福康门诊部的所谓“价格欺诈”,市物价局举报中心无法受理。
据朱介绍,前几天,他到汉口同济来福康门诊部做手术,医生开的药很贵,他没有带够钱,就在附近的药店买了药,而花的钱只有医院划价的八分之一。
朱遂到市物价局举报,但因为他并没有购买医院药品的直接“证据”,举报中心难以处理。
市物价局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跟记者说,仅凭医院开的药方,很难确定医院是否有价格欺诈,因为同样的药,不同厂家和不同批次的价格都相差甚远。消费者发现药价有问题,可以先把商品买下来,一旦被查实,会对消费者进行退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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