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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婚登记男方意外死亡 女方不能继承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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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8日08:54 每日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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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周莉颖郭玉鑫
新报讯 【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郭玉鑫】陈梅(化名)在同居男友方某车祸意外死亡后,与男友父母对簿公堂,要求继承死者生前近20万元的财产。因陈梅未与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判定陈梅与男友的同居关系因男友的意外死亡而解除,驳回了陈梅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诉讼请求。原告陈梅是安徽省来津务工女子,陈梅与方某相恋后,两人在2001年初举办简单仪式,之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方某长期从事长途运输业务,至其因车祸身亡为止,共有存款近20万元。在处理完方某的后事后,方某的父母要求陈梅离开,陈梅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方某生前的财产。法院经审理并没有支持她的主张,法院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结婚时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同居关系,所以陈梅不能继承方某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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