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磊
广东南海的热吻比赛过去几天,它所引发的话题还在媒体上吸引眼球。既然商家乐意而各种“有关部门”也无异议,我即便不以为然也不准备上纲上线。只是看日前报上居然拿“吻文化”说事儿,觉着滑稽。
自打余秋雨苦旅之后,文化已在我中华大地遍地开花了。
怎么了?有人搬着哪里找来的书说,文化是所谓“人类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称”呢!好吧,说戏曲是文化自然没有问题,说戏院斑驳的水泥地也是文化那不是扯淡吗———虽然我承认,水泥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确实扮演过重要角色。
这里的“文化”就好像特殊语境下的“家”———科学家政治家是“家”,收藏家就略有转义,至美食家野心家则已几乎完全丧失原义,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一种文学修辞了。果如此就别拿着劲儿,住宅文化、高尚社区、热啃文化,事儿事儿的什么都说文化,老显得我们是粗人。
有无文化含量,首先要看它是否有较多的精神附丽。比如说不是水泥,而是雕花的木质地板。我的意思是,当地板超出实用功能,甚至像瓷瓶一样,主要作为一种欣赏性的工艺品时,我们肯定不会否认景德镇的瓷器文化。
一个显著的区别是,物质文明往往以现实的有用性为前提,其优劣一般说来也以有用性来衡量;而文化则不尽然,比如鼻烟壶上的内画,虽说于我们并无大用,但由于它和书法、雕刻、绘画等艺术关系密切,故而作为中国精彩的传统文化———或者至少作为其中一个小小的支脉是当之无愧的。
我无意学术争论,也没本事框定文化的概念。我真正想说的是,别动不动装鬼,吓唬我们老百姓。“山水文化”、“花鸟文化”之类诚然无可非议,“烟文化”、“酒文化”、“金莲文化”、“同性恋文化”等等也还罢了,可是连“公交文化”、“厕所文化”、“房事文化”,满大街都上升为文化,就不免装神弄鬼了。
作为其他社会学的范畴,我不是说它们不能被研究,但动辄名之以“文化”,我觉得是吓唬人。我承认,文化并不一定要符合人类文明的进程与方向,有其自身弱点和缺陷的文化依然可以是文化(实际上我们也从来就是以扬弃的态度对待传统文化的)。你因此可争辩说,不能讲吸毒不是文化,吸毒只不过是文化中糟粕的部分而已?
厕所房事接吻之类既单薄又实用,没什么“文化嚼头”。我们总不能不管什么人曾经搞过什么玩艺,只要历经时日变迁即可升格为文化吧?
这种看似奇怪的风气在学界早已有之。伪学问层出不穷而伪学者代有人出。媒体不过是帮闲而已。在学术上了无建树而又急于出头的儒林东郭,常常是靠着标新立异、故作惊世骇俗之论以博取声名和风雅的。
我的意思是:别嚷嚷,接吻,说到底是为了两性吸引。虽然略有些不同姿势,并没有多少内涵和渊源的。我看不出、我也不相信你就能看出,它怎么就“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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