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夏畅) 从3月起,广州开始放宽职业病保险限制。凡经省或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法定职业病,无论是否达到残疾等级,均列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 据悉,于本月4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社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职业病保险作出了上述的放宽规定。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残疾护理依赖程度划分更细,待遇更高。《办法》规定,五至十级残疾的职工,要求辞职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保险基金将负担一次性工伤辞退费的50%;因工重伤医疗终结未达残废等级发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关闭破产企业的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定期抚恤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供养亲属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50%。 据了解,广州市自1993年实施工伤保险以来,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113万人,去年全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亡职工有5900余人,发放保险金44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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