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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撞车百万巨款撒地 一名哄抢钞票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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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11:16 人民网-华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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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浙江台州“1·11”百万巨款盗抢案的抢夺者之一牛红龙,近日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1岁的牛红龙系外地赴浙务工人员。今年1月11日中午,元振锋等4人采取破胎拎包的方法,窃得台州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招德和出纳李萍提取的现金100万元。在逃至椒江金三角白云加油站附近时,与一辆迎面驶来的工具车发生碰撞,现金撒落一地,遭到过路行人哄抢。
路过此地的牛红龙见此场景,不顾白云加油站职工的劝阻,从地上抢得9800元后逃走。除338元赃款被追回外,其余均被其挥霍。
法院还查明,去年1月31日,牛红龙在甘肃省甘谷县西关山货市殴打他人,将对方砍成头皮裂伤、两处枕骨骨折及轻度脑梗塞。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且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尤戴福方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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