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腐化、枉法导致“枪下留人”现象
2002年7月24日16:3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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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革命圣地延安在陕西省的北部,按说陕西在全国来说,是受革命熏陶最多的一个省,应该是法治最清楚的地方,不知什么地方神经出了毛病,不时见报纸等新闻报道枉法事件最多地方却是在陕西的地面上,咸阳、延安是枉法的重灾区,也不时见陕西省人大三令五审督促这些地区的法院对一些案件重审的新闻报道,记得某年一名原告吊死在咸阳什么法院的楼道里,全国最奇的麻旦旦处女嫖娼案就出在咸阳的辖区内,不是偶发,也不是个别,在咸阳辖区内大大小小出了不少枉法案件。在咸阳以外的,陕西境内这种情况也不罕见,最奇怪的现象是被告愿意出钱买通办案的当事人,却不愿通过法律途经向受害者赔偿,买通关节花的钱比向受害者赔偿数额大的多,目的要的是不吃官司。受害者冤不能审,心情怎么能平静下来,长年累月泡在各级人大请求伸张正义,各级人大十分同情这些受害者,也反反复复致函受害者所在地执法单位重新审理,但这些执法单位还是我行我素,根本就不理人大的监督,这就是枉法泛滥成灾的根本原因。
根据以上历史习惯,枪下留人的幕后操作就不难理解了,一个“腐”字,一个“枉”字本是一对孪生兄弟,怎能有它没我呢!?
(网友:g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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