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陈循静 通讯员 杨晓梅)“我没有积极参加黑社会组织”、“我没有打人”……“麦国庆李德亮涉黑团伙案”庭审昨天进入第二天,全天共有18名被告人过堂接受法庭讯问。延续首日庭审主要被告麦国庆耍赖的“风气”,众被告昨天不同程度地推诿责任,有的人口供竟一变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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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如实交待 现在已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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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麦荣英被控参与了一宗故意伤害案,受澳门“老板”陈勃生指示追讨260万元高利贷款,“收数”不成发生争执,众“马仔”竟用猎枪、手枪打断了朱某的两腿,并打穿小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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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昨天的庭审中,麦荣英完全否认参与过这起案件,当公诉人问“你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交待是否属实”时,麦说“不记得了”。公诉人立即提醒法庭注意:“被告人全部否认侦查阶段的供述,又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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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先提出绑架?两被告“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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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指控,2001年10月份,李健扬、朱伟等犯罪分子密谋绑架芳村区某酒楼老板,获50万元“赎金”,并抢去事主的奥迪A6小车一辆及财物钱款。昨天被问及是谁先提出绑架的主意及谁主持分赃时,被告李健扬和朱伟不约而同地将责任推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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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扬称,这起绑架案是朱伟最早跟他提出的,事后也是朱分的赃,自己只拿了15万元。但朱伟则称,他与李健扬在某酒店认识事主后,李健扬问他“有没有兴趣向他(指事主)搞点钱”。朱伟并称自己只是负责“看风”,事后分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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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藏枪到藏“卡” 翻供有惊人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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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指控,陈伟儿、张志华等人在2002年2月中旬与番禺区世纪城夜总会保安发生的纠纷事件中,曾带上匿藏在张志华家中的枪支。昨天两人不约而同地翻供,并且翻供之处惊人地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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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陈伟儿接受公诉人讯问时称,张家厕所天花板上藏的不是枪,而是“卡”(银行卡)。公诉人问:“你在公安机关受审时没有提到这包东西;在我提审你时你主动提出有这包东西,但称不知是什么;现在你又说这包东西是‘卡’。你的口供一翻再翻,到底哪个是真的?”陈伟儿一时低头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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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被告张志华也作了相似的回答。公诉人马上提请法庭注意:“陈伟儿和张志华的翻供有惊人的巧合!”19岁年轻被告否认充当保镖23名被告中年纪最轻的颜红军只有19岁,但他在昨天下午庭审中的表现却十分老练。“你与李德亮是怎么认识的?”“朋友介绍。”“你曾在体校训练过吗?”“没有。”自嘲地一笑。“在公诉中有人提出你是李德亮的保镖?”“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哪能保护别人呀?”说罢还笑着反问一句:“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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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指控参与一宗非法拘禁案件,颜红军说自己事先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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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同藏枪 如今同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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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后提审的是被指控犯有窝藏枪支罪的三名女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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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相关控罪,被告人麦国庆之妻陈惠英承认有罪,但称老公(麦国庆)给了她一个铁盒,自己顺手就丢在公公的床底下,后麦说“把这些东西放好”,她打开后才知是枪!情绪紧张的她不时语不成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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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英的姐姐陈惠芳进法庭后一直往旁听席上望,眼泪接着就要掉下来,审判长马上提醒说:“看着我,不要哭,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于指控,陈惠芳说只是照妹妹的话把铁盒藏在自家的石砖下,但并不知那是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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