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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严查公路“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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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日15:46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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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纠风办等强调,各地不准将罚款指标与考评挂钩
本报讯 广东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公路“三乱”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查处并纠正违规上路、执法不规范以及乱罚款等“三乱”行为。
通知强调,对顶风违纪搞“三乱”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并追究地方、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广东已连续发生多起违规上路执罚酿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优化广东省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力争基本遏制公路“三乱”现象。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负总责,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可以设置车辆通行收费站、公路征费稽查站、治安检查站、木材检查站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国务院批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站(点),不得上路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规范上路人员的执罚行为,认真纠正内部“多家上路”、超范围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以及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在政策上要严格把关,严禁借元旦、春节期间公路运输高峰期违规设站、收费和罚款,不准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也不准将完成收费罚款指标与考评挂钩。经批准允许临时上路的部门,要严守规矩,严格规范站点设置和上路人员的执法行为,完成预定任务后及时撤站。
(粤纪宣 曾璇 欧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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