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 昨日,选民代表袁兴林、袁志伟、代理律师曾铁军向株洲市石峰区人大递交报告,要求对选民重新核实,并提出了公布石峰区人大首次调查中同意罢免的26名选民和不同意罢免的42名选民的名单,以维护选民的知情权。
报告称,选民获悉石峰区人大已于2003年10月8日下午召开了表决会议,宣布株洲市石峰区映峰居委会选民联名签名要求罢免袁志良的68名选民中仅有26人同意罢免。现在,选民向石峰区人大递呈报告,希望引起重视并尽快公正处理,以维护选民的选举权利。
报告提出了4条理由:
一、石峰区人大于2003年10月8日宣布68名要求罢免袁志良的选民中仅有26人同意罢免,选民代表于当晚及10月9日上午已对68名选民重新调查核实,重新签名坚决要求罢免袁志良的人数是37人,与石峰区人大宣布的26人有差别;
二、石峰区人大调查核实的37人同意罢免者已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数,37位同意罢免者联名签名要求罢免是提议权,且签名是经石峰区人大调查核实的,而10月6日签名不罢免的11位是选举权,且签名的真实性未经核实,同时选举权不能等同提议权,故石峰区人大不能将这11人从37人名单中剔除;
三、石峰区人大应当对37位同意者和31位不同意者或收回罢免要求的选民名单及调查核实情况予以公布;
四、根据相关立法精神,石峰区人大在本案中的相关工作诸如调查核实的幅度,及是否需要召开常委会表决已超出职责范围,选民代表认为。只需对签名的真实性核实后,若达到法律规定的人数即须启动罢免程序。记者 唐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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