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出台“铁规” 惩处违纪违规民警
2002年4月23日09:27 红网—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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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歇岗、分离培训和辞退除名,针对民警的违纪违规行为,长沙市公安机关专门制定了三条“铁规”作为惩处措施。
长沙市公安局推行的这些惩处措施包括,民警工作作风散漫,出勤不出力的,实行停职歇岗。被停职歇岗的民警,在3个月的离岗期间不仅被停止执行职务,还须经分离培训合格后才能恢复执行职务。被分离培训的民警在离岗学习期间,取消各类补贴和奖金,培训考试合格后,还得交流试岗三个月后才能重新上岗。有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辞退。
在出台三条“铁规”严格要求警员的同时,长沙市公安局还开展了“创四好、争满意”为主题的竞赛活动。“创四好”即创“好班长、好班子、好民警、好单位”,“争满意”即“争做人民满意的事、争当人民满意警察、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千灵坡 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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