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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保安盗打电话 西城保安公司被判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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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02:22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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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盗打业主电话,引起保安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日前西城法院做出判决。
去年5月至同年8月,西城区保安公司为四川大厦指派的保安员宋某等四人,多次撬门进入一办公用房盗打业主电话,话费额达2435.43元。事后,该业主咨询公司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电话费并拒绝给付物业公司管理费25464元。故保安公司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付保安费20300元及违约金,物业公司反诉要求保安公司赔偿电话费及咨询公司拒付的物业费。
法院认为:保安员擅自进入业主用房拨打电话,造成电话费损失,属于违约行为,故保安公司除应向物业公司赔偿电话费外,还应酌情扣减服务费。鉴于保安公司违约在先,故对于保安公司要求物业公司给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判西城保安公司赔偿物业公司话费2435.43元,该物业公司给付保安公司保安费13000元。刘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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