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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可自费赴印度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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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08:0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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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日韦在印度新德里阿育王饭店与印度旅游部长贾格莫汉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和印度共和国旅游部关于中国公民组团赴印度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中国驻印度大使华君铎出席了签字仪式。
今年1月14日,朱镕基总理访印期间,中印双方曾签署了加强旅游合作的协定。根据协定,中国政府同意将印度列为中国公民自费旅游的目的地国之一。据印度旅游部长贾格莫汉介绍,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深化两国关系、加强双方的进一步了解。印度旅游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中国公民赴印旅游。包括:印度政府旅游部的网站将同时翻译成中文;出版介绍印度风情的中文册子;准备出版介绍印度所有中餐馆的指南;计划在北京设立印度旅游办事处等。
何光日韦局长在记者招待会上介绍称,包括印度在内,目前中国政府共将27个国家列为中国公民自费旅游的目的地国。(钱峰)(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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