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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女税官贪污巨款被判无期 没收财产三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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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8日03:22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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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长春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吴兆飞)由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长春市地税局农业税分局契税科原副科长朱崇娟贪污一案,近日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朱崇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据悉,这是吉林省地税系统建局以来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多、受刑事处罚最重的一起刑事案件。
今年三十七岁的朱崇娟一九九四年在长春市地税局契税处负责长春市房地局市场窗口的契税收缴工作。一九九七年,担任长春市地税局农业税分局契税科副科长。二00一年十二月,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接到举报,遂对朱崇娟进行初查,并迅速将此案移交反贪局立案侦查。
宽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先后到长春市房地局档案馆查契税票据,发现有六十八张契税完税凭证在地税局契税处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度记账凭证所附完税证中没有记载;到建设银行调取储蓄款凭条时,发现存入的契税款和取款的总金额不符,而且出入特别大;同时证实现金存款单有十二处被改动,六十八张契税完税凭证所载数额七十六万四千六百三十七点一元被其侵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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