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废旧输液器可判无期
| |
| |
2002年12月29日08:29 华商报
| |
|
据新华社北京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日闭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后的农业法、修订后的草原法、刑法修正案(四)、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等。民办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针对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社会优待方面还未能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学生假期乘车不能享受半价待遇的情况,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该法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其他扶持与奖励条款。走私“洋垃圾”可判5年以上刑
刑法修正案(四)作出规定,加大对走私“洋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售废旧一次性注射器最高判无期
刑法修正案(四)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或回收废旧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材料重新包装后出售,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就构成犯罪。
新修改的相关条文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雇用不满16岁童工最高判7年刑
刑法修正案(四)规定,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在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具体规定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将数罪并罚。“四种人”纳入渎职罪适用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就有关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作出法律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四)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阶段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即构成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