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体会议今天(8月27日)在北京发表公告,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赵学凤、莫振汉(壮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出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赵学凤,因涉嫌犯有受贿罪,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罢免赵学凤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通过了有关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并通过有关决议,罢免了因存在玩忽职守问题,并涉嫌受贿的莫振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相关链接 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罢免莫振汉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002年7月27日闭幕的广西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鉴于原中共广西河池地委书记莫振汉存在玩忽职守问题并涉嫌受贿,决定罢免莫振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由于河池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在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2001年10月,广西区党委、政府停止了莫振汉中共河池地委书记职务,停止晏之华中共河池地委副书记、地区行署专员职务,停止张国辉河池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广西区纪委、监察厅已对以上三人立案调查。 赵学凤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002年08月20日上午,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罢免赵学凤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赵学凤,原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他是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出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犯有受贿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赵学凤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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