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骂了一句 重庆一法官殴打当事人被判刑
2002年8月15日16:1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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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8月15日电(记者刘忠海)只因被当事人骂了一句,法官陈跃宁竟对其进行殴打。日前,陈跃宁被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6日,当事人程淑兰到重庆市长寿区法院双龙法庭接受民事宣判。拿到判决书后,程淑兰很不服气,便骂了承办此案的庭长陈跃宁。陈跃宁大发雷霆,气势汹汹地拿来手铐,强行将程淑兰铐在办公室的条椅上,用电警棍对程的双手和面部一阵殴打。随后,陈跃宁还令一名法庭工作人员讯问程淑兰,让她将自己的错误说清楚。
下午2时许,陈跃宁返回办公室,见程淑兰还没有认识到骂他的“严重错误”,又猛踢她的左腰部,致使其两根肋骨骨折。此时,程淑兰终于被迫在他人代写的检查书上签字,承认自己的错误,才得以脱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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