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梅州采取停电停水等非常措施打击非法传销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9:11 中国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中新社梅州十月二十八日电(卜瑜王芳)广东梅州市政府针对近期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该市部分地区死灰复燃的情况,今天发布通告称,该市供电、供水和电信等部门将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对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的居住和活动场所采取停电、停水、中断通信等非常措施来打击此类活动。
通告称,公安机关除将一如继往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外,还将对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提供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单位与个人依法作出处理。公安部门不得为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办理《暂住证》;对已办理了《暂住证》,经查实属于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的,要收缴其《暂住证》。通告还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在广州、深圳、珠三角等地执法部门严打行动中流窜至梅州的传销团伙开始大肆活动,四处“招兵买马”,引起该市执法机关的密切注视。近日,梅县公安机关会同工商部门联合捣毁一个流窜至梅州的传销团伙,抓获传销人员三十三人。
十月二十四日上午,一名青年男子向警方报称,其四川女友高某被一传销组织控制人身自由,请求协助解救。根据该男子提供的线索,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随即会同宝华派出所警员及县工商局人员赶到现场,在锭子桥一出租屋捣毁该传销窝点,解救出高某。此次行动共查获来自湖南、贵州等地的传销人员三十三名。他们均是十月中旬被清远市清查后陆续流窜至梅州的。
目前,这些人员全部作遣送回原籍处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