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3年8月2日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分主要官员作如下任免:
任命唐英年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李少光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曾俊华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任命黄鸿超为廉政专员;
免去唐英年的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少光的廉政专员职务;
免去黄鸿超的海关关长职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