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坤) 司法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中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最近,中央就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进行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确保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对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使农村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普法主管机关要集中一段时间,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乡镇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开展党的农村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和宪法、土地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对乡镇、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围绕农村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加强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基层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或乡规民约等各项制度,确保土地流转等重大事项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依法进行。 通知要求,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要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积极介入到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为广大农户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对于急需法律帮助而又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要认真指导和帮助承包户起草、审查、修改和订立土地流转合同,及时帮助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以及合同鉴证和办证,并督促同当事人认真、自觉地履行合同。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要及时、主动地予以调处,避免事态的扩大和矛盾的激化,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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