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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无恶不作 两年作案数十次 九恶徒三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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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日09:33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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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青 云9人合伙在短短两年时间内数十次实施抢劫、强奸犯罪。昨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处其中3人死刑,两人无期徒刑。
1999年1月22日晚8时许,商南县人章秀青、富平县人靳雄勇伙同靳建利在逃窜至西安市火车站西铁工务段歌舞厅,章秀青约女青年张某、杜某到其住处过夜,因其只给二人100元遭拒绝。章等纠缠不许二人离开,两女青年即打电话叫来朋友,双方发生争执并进行殴斗。章秀青又打电话叫来几人,将两女青年及其朋友挟持到未央区徐家寨一桃园内,几人将两女青年轮奸后又抢走3人现金270元和传呼机一部。
从1998年9月20日至2000年2月,9人在15个月里抢劫多达14次,还致伤多人。
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判处章秀青、郭忠迎和王自勤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于涛、靳雄勇无期徒刑,其余4人分别被处以相应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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