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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硫酸毁容案续 毁容姑娘只想要个安静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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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2日07:26 四川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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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 昨日,记者获悉,曾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眉山市硫酸毁容案的受害者,21岁的姑娘小徐日前重返离别两年的校园。不料,有些好事者竟常打电话到小徐所在学校或家里说一些尖酸刻薄的话,给小徐的伤口上洒盐。
近段时间,本报记者不断收到全国读者打来的电话,询问小徐的伤情、生活工作近况。昨日,记者联系上小徐的母亲帅女士。虽然让她女儿生不如死的罪犯已经伏法,但笼罩在全家的阴影却一直挥之不去。她说,法院曾判决罪犯周旭赔偿小徐医药费等各种损失10多万元,但这些钱至今一分没拿到。如今,为给女儿治病,她已欠下数万元的债务,而且还将面临巨额的后期治疗费。她说:“只要女儿能平静生活,我就很满足了。”
据了解,自小徐惨遭不幸后,她所在的眉山某小学教职员工均给予她无微不至的关爱。校领导专门为小徐安排了一个轻松的、学习型的工作。中午吃工作餐时,同学们还帮她送饭。但是,身体和心理的痛楚却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她:随着气温的变化,小徐的伤口经常发生病变和疼痛。由于面部被严重烧伤,她每天早上进入办公室后基本不出门,直到下午下班后才遮着脸离校返家。更让小徐难受的是,一些不怀好意者时常在深夜或小徐上班时打来电话,说一些冷嘲热讽、尖酸刻薄甚至威胁的话,时时困扰着她的生话。小徐说,我非常感谢那些好心人对我的关心,同时也请求极少数好事者,放了我,请给伤痕累累的我一个安静的生存环境。
昨日,小徐的律师已建议小徐采用电话来电显示、电话录音的方式搜集证据,必要时向警方报案。
新闻闪回
周旭(已被执行死刑)与被害人小徐原同系眉山车辆厂子弟校教师。2001年6月6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即周捆绑小徐强行拍照)判处周旭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周因此被学校开除,遂对小徐怀恨在心。2001年12月25日凌晨,当小徐骑自行车上班路过东坡镇南英街一拐弯处时,事先蒙面等候在此的周旭跑上去将一瓶浓硫酸迎面泼在小徐的面部后逃走,致小徐面部和颈部大面积灼伤。
头面部、颈部和左眼的损伤系重伤;残废程度为一级。本报率先报道此事后,中央电视台、知音杂志等全国近百家媒体纷纷给予了关注。
然而,周旭被捕至受审期间,一直负隅顽抗,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警方经过长期艰苦的侦查,并搜集大量证据证明了周的犯罪事实。去年7月26日,眉山市中院一审判决周旭死刑。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周旭的上诉维持原判。去年9月24日,周被执行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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