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外电报道,俄罗斯的危机管理制度的显现,最全面的体现在发生在2002年10月的莫斯科“人质危机”事件。 这是美国九一一事件后世界最大规模的恐怖主义事件。那时那刻,超过700名人质的安危、车臣问题的走向、普京的执政地位都吸引着世人的关注。但危机在60个小时内就得以解决,充分反映出俄罗斯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实战中发挥了应有功效。 在处理去年10月发生的“人质危机”时,俄罗斯决策核心临危不乱、指挥若定。总统普京在危机中反应快速、行动果断,表现出了高超的危机处理能力。与此同时,行动部门早作预案,行动迅速。在劫持人质事件发生后,俄罗斯危机处理机制的支持与保障系统紧急启动,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了解救行动的正常进行。事件中,有关人员及时准确地向普京总统传递情报,国家最高领导层加强与社会各政治力量的沟通,缓解社会紧张状态。普京曾数次发表电视谈话,安抚社会情绪。此外,俄罗斯具有健全的反恐机制。俄国联邦反恐危机处理机构由总统统一领导,各部门在反恐过程中密切配合,保证了反恐行动的顺利实施。 除在反恐危机处理方面获得成功外,俄罗斯在应对其他各种突发事件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中,专门负责处理紧急情况的紧急情况部的作用不容忽视。 1994年1月,叶利钦总统发布总统令,成立俄联邦民防、紧急情况与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简称紧急情况部。该部负责俄罗斯的民防事业,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向受害者提供紧急救助。其处理的紧急情况包括人为和自然因素造成的灾难。此外,国内发生流行性疾病也属于紧急情况部管理的范围。该部还对牲畜和农作物发生的疾病施行救助。 紧急情况部责任重大 紧急情况部负责制定国家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向国民宣传并教育国民如何处理紧急情况。该部于1995年成立了下属的紧急情况保险公司,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向国民提供保险服务。1997年该部成立下属的紧急情况监测和预测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预测并采取预防措施。可以说,这个部门的成立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本国居民的安全,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保障。 此外,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是俄应急机制的重要保障。俄联邦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保护居民和领土免遭自然和人为灾害法》,对在俄生活的各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员提供旨在免受自然和人为灾害影响的法律保护。1995年7月,俄联邦通过了《事故救援机构和救援人员地位法》。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联邦政府可借助该法律协调国家各机构与地方自治机关、企业、组织及其他法人之间的工作,规定了救援人员的救援权利和责任等。 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机构的设立,有力地保障了俄罗斯在遇到紧急问题时能够有良好、畅通的渠道对事故进行处理。 英国应急体系分工明确 2000年英国出现燃油供应短缺危机,冬季恶劣天气带来洪水灾害;2001年全国爆发口蹄疫;九一一事件之后恐怖袭击威胁不断增加。这些因素促使英国政府近年来愈加重视国家紧急反应能力,在发生超出紧急服务部门日常处理能力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难时,力求能够有效应对,保障公民安全和社会正常运转。 积极预防 从容应对 在提供给全国各机构的灾难处理一般指导原则中,英国政府提出,危机管理包括风险评估、灾难预防、做好应对准备、执行应急措施和进行灾后恢复五个部分。灾难真正来临时的应急手段只是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在此之前,预防灾难发生才是关键所在。政府要求各组织机构把危机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保持忧患意识,尽可能减少灾难发生的危险,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习,做好充分准备,以防万一。 英国政府应对具体灾难的一个主要原则是,灾难发生后,一般应由所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处理,而不是依赖国家层面的机构。因为地方政府能够最便利快捷地提供救援伤者、阻止灾害扩大等所需的资源、人力和信息。当灾难过于严重,超过当地政府承受能力时,通常从邻近地区就近调度支援。 为此,每一个地区都必须设立由“紧急规划长官”负责的紧急规划机构,平时负责地区危机预警、制定工作计划、举行应急训练。灾难发生后,负责人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处理事务,并负责向相应的中央政府部门如卫生部、国防部寻求咨询或其它必要的支援。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应对特定类型的事件(如核事故)或者其影响超过地方范围的重大事件(如重大恐怖袭击)。在其他情况下,中央政府仅限于处理国会、媒体、信息等方面的事务,从旁向地方政府提供支持。 中央督导 统观全局 灾难发生后,根据性质和情况需要,政府会指定一个中央部门作为“领导政府部门”。例如,发生传染病时由卫生部担任此职;遇严重的气象、污染等灾难时由环境、食品和农业事务部担任;遇重大交通事故时由交通部担任等。该部门一般并不取代地方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主要角色,而是负责在中央层面上协调各个部门的行动,保证各部门与地方政府联系渠道通畅,负责收集信息以通知政府高层官员、国会、媒体和公众等等。 中央政府设有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由各部大臣和其他官员组成。委员会秘书负责指派“领导政府部门”,委员会本身则在必要时在内政大臣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监督“领导政府部门”在危急情况下的工作。2001年,内阁办公室之下还成立了国民紧急情况秘书处,进行危机政策的制定、风险评估、部门协调和人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提供支持。 英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在新闻业和通讯手段非常发达的今天,如果发生灾难时不能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媒体就可能根据一些不可靠的消息来源进行报道,向公众传达错误的信息,引起误解、恐慌,妨碍应急工作,甚至危及公民安全。而如果处理得当,媒体将对安抚公众情绪、向公众传达安全指导信息和政府政策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恰当应对媒体是危机管理中一个重要部分。 因此,英国政府在应急指导原则中指出,各机构平时就应做好相应准备,在危机发生时及时设立专门部门,委任新闻官,专门处理媒体事务。此外,政府还与全国第一大传媒??英国广播公司合作,发起“危机中保持联络”的行动,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闻新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