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贪官一审死缓
2002年8月10日07: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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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杭州8月9日电 浙江省今天公开宣判了受贿数额巨大的一起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先后担任过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的周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计人民币266.63万元、美金17.0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周航是浙江省新中国成立以来被查处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黑家底”最殷实的一个。
一天“外财”超过一月工资
周航在一些人眼中是个“好人”,工作勤恳,作风朴素、谦逊,为人随和,乐于助人解难。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貌似“好人”的领导干部,平均一天的“外财”就超过他一个月的工资。
周航之所以能够得到“好人”这个称号,大半是他“平易近人”,“能给人办事”。几年前,在浙江一个农民家的寿宴上,前来为老者贺寿的人中,一个厅级“高官”十分引人注目。此人就是当时身为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的周航。此事就发生在周航认识这家儿子“项目经理”叶旭明之后不久。此“随和”之举,大大缩短了周航和身为包工头的叶旭明的距离。从此两人私人感情飞速上升,成为“铁”哥们儿。
“好人”嫌弃“穷亲戚“
其实,年近50的周航,人生观已发生蜕变。他认为自己没有太高的文化程度,年纪上也不具有优势,个人“仕途”似没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便转为利用手中的权利,捞点钱财实惠。因此,他把一个个前来有求于他的人,看成了“财神”,不分身份高低,一概“热情对待”,但对自家的“穷亲戚”,他却因为“费力不得好”从来不帮忙。
久而久之,他不仅赢得了“没架子”、“乐于助人”、“大公无私”的“好名声”,还从中大有收获。
周航妻子下岗比较早,本人又是公务员,使不少人包括送钱给他的一些下属,都误认为周航家庭生活比较清苦。然而,2001年10月10日,办案人员发现,周航拥有银行存款477万余元,美金49万余元;此外,在股票帐户上尚有59万元资金。
出卖儿子名誉
办案人员在调查时发现,周航的家庭收入十分可观。夫妻俩继承双方父母的遗产及房屋出租所得租金等达59万元,还有变卖他人所送的烟、酒、茶叶及磁卡、邮票等“灰色”收入70多万元。对周航来说,根本就不缺钱。他承认自己受贿是因为“内心世界不知不觉地萌发了一种贪财欲望,对金钱的追求成为一种嗜好,觉得自己口袋里的钱老是鼓鼓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直至发展到后来的来者不拒、多多益善的状况,成了典型的拜金主义者。”
1999年,周航的儿子到美国留学之后,儿子也成了他索贿、受贿的借口。某公司经理徐某曾两次有求于周航,但事情均没有办成。1999年7月,徐某又来到周航办公室,周“顺便”同其聊起儿子出国之事,请他帮助换点外汇。徐某自然听出了弦外之意。半个月后,徐某就给周送来了1万元美金。
其实,周航的儿子是由公司公派留学的,一切学习费用均可报销,应该是不缺钱用的。周航的“进项”事实上也没用在儿子身上,但他为了自己的私利,竟然出卖了儿子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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