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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阳光政务”为百姓真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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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07:07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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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2003年10月22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日前,长春市出台了2003年~2004年“阳光政务”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从今以后,凡是负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职能的部门都要实行“阳光作业”,避免暗箱操作。向老百姓承诺办理的事项,要尽量缩短办事时限。
根据这项实施方案,“阳光政务”推进年活动实施后,长春市将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反对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违反程序的行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除规定保密事项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长春市政府设新闻发言人,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内部事务也要向机关群众公开,包括财政收支、考察培训、招待费、车辆使用等,都要接受机关内部群众监督。
该实施方案规定,将在2003年末,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医疗、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检查。长春市各级政府在2003年末要全部实现网上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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