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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百万余元 “局座”林长峰庭上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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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4日07:38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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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 记者李晓萌 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原总经理林长峰(正局级)任职期间,以权谋私受贿百万余元。昨日,林长峰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时,对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供认不讳。
林长峰现年54岁,原任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武汉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市机场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据市检察院指控,林长峰从1993年底到去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发包工程中“关照”自己熟识的公司,从而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5万元、港币17.5万元以及价值1.52万元的物品。
案发后,林长峰退出了大部分赃款。他昨日在法庭上解释为何大部分赃款并未挥霍:“一是我并不缺钱花,二是这么多钱拿在手里的确有些心虚。”但他的贪婪之手还是频频伸出,被控犯罪事实共计10笔。
林长峰的犯罪手段狡猾。他收受的贿赂款,有的是行贿方以林长峰弟弟的名义办理的存折,有的美其名曰“顾问费”、“董事长津贴”,有的则是以行贿人的名义办理的银行卡。1999年底,林长峰将一项大工程发包给他的“关系户”,对方陆续送给他“感谢费”共90多万元。
昨日,上庭受审的林长峰没有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任何异议,只是一再表明悔罪之心,强调自己的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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