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制度亟待规范
2002年8月28日03:37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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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祥林
公众曾对听证制度寄予厚望,认为它是遏制垄断行业随意提价的灵丹妙药。但从近两年实践看,它的作用并不明显,存在许多亟待规范的地方。
其一,垄断部门在什么样情况下才能申请“听证”?是不是只要自己乐意就行?笔者手头收集了近一年水、气、电的听证资料,似乎没有看到有明确的“申请听证”底线。给人的感觉是,只要垄断部门提得出亏损“理由”,并且能“纸上谈兵”地证明亏损不是自己的责任,政府职能部门就会热心地组织召开听证会。反正很少听说一开始就被裁决申请无效的。
其二,是不是听证会只能是讨价还价会,而不能是提价的否决会?无论是国家级的铁路调价,还是省市级的水电气调价,几乎没有听到提价被否决的。“听证”结果往往如出一辙:取折中方案。不可否认,听证包含着双方就价格高低的讨价还价,可能出现“折中”结果。但我就不信所有垄断部门的提价都合理。有的价格很可能一分一厘也不能调高,而且“民意”反对的高达百分之八九十,可就是不能被“听证”卡住,不知是什么原因。
其三,价格听证是不是都是垄断部门在申请提价,普通百姓有没有申请降价的资格?听证会是不是都是“涨价会”,或者是价格明降暗升会?
也许,我国短时期内还难以靠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那么,折中的听证制度就更应该及时调整听证会中的缺陷,以免最后流于形式。不知有关部门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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