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都市快报消息 备受关注的温州市“5·9假运钞车骗钱案”告一段落。3名涉案的银行工作人员,昨天被该市鹿城区法院以犯失职罪、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5月9日傍晚,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体育中心分理处工作人员与往常一样,将当日送往金库的钱封好,等候着每晚一趟的运钞车。不多时,运钞车驶来,也是一辆国产东南-德利卡小型面包车,车上的3人也是头戴钢盔,穿着统一服装,并带着电棍。没想到这是一辆以假充真之车。银行的百万巨款就这样被运走了。 破案后,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体育中心分理处的有关当事人即被解雇。今年8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警方对上述3名渎职人员处以取保候审。 鹿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当假冒运钞车前来交接时,作为当班储蓄员的被告人谷某擅自脱岗在卫生间换工作服;另一当班储蓄员、被告人陈某忙于对账,没有亲自履行尾箱交接手续。作为会计的叶某见谷、陈两人均不出来履行交接手续,便擅自超越职权,进行尾箱交接登记,致使巨款被盗运。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某、陈某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叶某擅自超越职权,进行尾箱交接登记,其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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