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当法院判决与丁女士“丈夫”结婚的小青无罪时,丁女士欲哭无泪,这么多年,除了儿子,她什么也没得到。 丁女士与洪先生于1987年5月举行婚礼,但一直没领结婚证。1996年洪先生因嫌弃丁女士而离家出走,再也不回家了。 不久洪先生认识了小青,两人开始同居。1999年10月,小青与洪先生领取了结婚证,当时洪先生还拿出一份未婚证明。洪先生于2000年10月在汉阳购买了一套房子,洪先生和小青以夫妻名义一直在那里生活。 今年初洪先生大病一场,在医院住院时小青才知道洪先生以前还有家庭和孩子。因为洪先生与丁女士属事实婚姻,所以他们在洪先生病愈后到街道法庭调解离婚。 丁女士还是不服气,她于近日以重婚罪将小青告上法庭。可是在法庭上,丁女士却因证据不足加上她又未与洪先生领取结婚证而败诉。(记者袁琦 通讯员山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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