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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这样的人也能当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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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9日00:36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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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辽宁省一名下岗工人在法院担任陪审员期间,不仅独立开庭审案,还做出了“一审判决”,“制造”了荒唐的判决书。这份荒唐的判决书造成当事人长达两年的申诉,给当事人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这则消息,让我想起前些年被媒体披露的仅有小学文化的山西某县“三盲”(文盲、法盲、流氓)人员当上法院院长等的荒唐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说过,法律是一门科学,法官是一个职业。他认为,目前的法官职业化状况令人担忧:一方面对现任法官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没有很好的办法进行“消化”;另一方面目前仍有一些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进入法官队伍,从而增加了法官职业化的困难。
提高法官素质,关键是要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法官作为司法者,国家审判权的行使者,必须具有相当的法律素养。法律条文都是一些原则性的明确规定,在对法律条文的适用上,因人的理解不同有着太多的不一样的答案。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解释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法律的最终实现。一个不称职的法官,不仅会影响判决的公正性,更严重的是还会影响神圣法律的权威性。很难想象在一个国家,法官威信扫地而法律还备受尊重。没有尊严的法官,必然带来没有尊严的法律。
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必须提高法官准入的“门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从去年1月1日起就要求,法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而上述发生在辽宁的新闻,说明这一要求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彻底地贯彻执行。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下岗工人就不能当法官,只要符合法官的准入条件,就可以进入法官队伍。问题不在于一个人的身份是什么,而在于他是否符合条件。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完成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的前提。如果不提高法官准入的“门槛”,司法质量就难以保障,司法公正必然受到影响,冤假错案也就难以避免。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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