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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行李寄存酒店莫名“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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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08:0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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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客商朱志超和妻子时朝霞20日参加完成都医博会,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去了九寨沟旅游,哪知3天后回到酒店,寄存在酒店行李房的两件行李莫名“蒸发”。昨(27)日,同酒店交涉5天无果的朱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据朱志超称,他和妻子17日到成都参加医博会,住在武侯祠大街258号蜀汉酒店,房间订到22日。20日会议结束后,朱寄存好行李,便携妻子去了九寨沟旅游。23日下午4时旅游归来,朱志超拿着行李牌去取行李,酒店管理员找了半天,却说行李不见了。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消协咨询投诉部许主任。许主任表示,客人入住酒店本身就同酒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只要不是客人自身的原因,行李丢失应当由酒店赔偿;其次,行李牌上的警示,属于酒店方单方面的规定,属不公平条款。
早报实习记者何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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