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13日讯(记者 千灵坡 实习生 文雅佳)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7月起,长沙、岳阳、娄底3市市民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要申领护照,但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则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护照按需申领 据了解,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比,我国现行护照审批模式存在着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审批部门过多、项目设置不合理等种种弊端。施行“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要申领护照”的制度后,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申领护照仍需要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不能批准申领护照外,其他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要申领护照。 掌权者、管钱者、涉密者不能随意出境 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同时,将实行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的报送备案制度,要求各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将本单位掌权的、管钱的、涉密的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提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时与这些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颁发出入境证件,对已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如未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因私出国(境)的意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受理其首次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 新闻链接 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备案制度: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离(退)休的副厅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四)各登记备案单位认为确需备案的其他人员。中央在湘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湘单位,可参照上述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 (作者:千灵坡 文雅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