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26日电 (记者 王金涛) 如今,罚款被许多行政执法部门当作重要执法手段,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简单罚款对违法者的惩戒作用其实十分有限。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重庆市至少有30家污染企业缴纳罚款后不整改,而是继续制造污染。 保护环境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任务,每一家企业当然也义不容辞。然而,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排放污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近几年来,国家持续加大了环保工作力度,治理企业污染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个突出问题,即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正在越来越多地使用罚款手段,而且罚款额度十分有限,很照顾企业的生存,导致有的企业简单地将环保部门的监督理解为罚款,认为只要缴了罚款就安然无事了。这些企业在被罚款后不仅没有树立环保意识,而且继续污染环境甚至变本加厉,以求弥补被罚款带来的损失。结果,治理企业污染出现了“污染-罚款-再污染”的恶性循环。 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目的是制止污染,保护环境。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既要依法处罚,又要监督其整改。对那些确实无力整改的污染企业,应该坚决让其停产,而不能罚点款了事。当前一些环保执法人员对污染企业一罚了之,缴了罚款就对企业不闻不问,不缴罚款就“穷追猛打”,结果肥了自己的“衙门”,牺牲了群众利益。这种做法应当及早纠正。(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