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列车有炸弹 全国铁路首例编造恐怖信息案宣判
2002年8月28日09:3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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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8月28日消息:全国铁路首例编造恐怖信息案今天上午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旭因编造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
据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年仅20岁的辽宁省北宁市五粮乡民屯村村民陈旭,初中毕业以后,一直闲散在家,曾多次电话骚扰当地110、120或他人电话。今年3月24日14时许,陈旭在北宁市五粮乡市场办的公用磁卡电话上,利用别人的200卡拨打数千里之外的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电话,声称广州火车站68次旅客列车第4号车厢有炸弹。广州铁路公安局接警后,即要求沿线各站民警全力查控,同时抽调近200名干警,搜查站台和车厢,没有发现炸弹。在电信部门和锦州铁路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广铁警方4天后将陈旭捕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旭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并加以传播,引起旅客巨大恐慌,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已构成编造恐怖信息罪。宣判以后,陈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黄日飞、杨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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