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列为广告“禁区”
2002年8月22日08:32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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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商“忍痛割爱”拆招牌 通讯员胡连喜刘汉华许启彤记者范文生田飞
昨日,在汉阳区城管部门的组织下,7家广告商忍痛自拆了长江大桥汉阳引桥周边10块大型广告牌。
汉阳桥头“广告长廊”是我市最早的户外广告招租地之一,“黄金宝地”令广告商竞相角逐。据称,这次拆除的10块广告牌,每年可为广告商带来150万元的收入。
但利益丰厚的桥头“广告长廊”一直饱受争议,焦点在于它们将龟山和月湖沿线大片绿色严严遮住,成为大桥上往来者眼中一道严重的“视觉污染线”。
多年呼唤整治,效果不大。这次,借长江大桥改造维修和月湖周边环境整治的东风,汉阳区城管部门再一次下决心“拆牌透绿”,一番艰苦的工作过后,广告商们终于“忍痛割爱”。
市城管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长江大桥广告招牌清理整顿后,将被列为广告“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设置广告招牌。
上图为拆除大型广告现场
长江日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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