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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后遇怪事 向售货员索发票竟要交“发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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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4日08:37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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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周寿江实习生许涛、向绪安报道:购物后索要发票竟需交“发票费”,一消费者昨日购买音响时遇到了这样的怪事。
昨日,一消费者在武汉某电脑公司经营部购买了一台“漫步者R331T”音响,价格是220元。付款后,当其索要发票时,女服务员称只有公司出具的收据。在消费者一再要求下,该服务员称,要开发票的话顾客需先交30元钱。经讨价还价,对方将“发票费”降到10元。当消费者要求服务员为10元“发票费”开个收据时,她“巧妙”地进行了变通:在开发票时多写10元,这样,实价220元的音响就变成了230元。
税务干部杨帮林称,购物后,商家应为消费者开具购物发票,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因为发票工本费只能由税务机关向商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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