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德明原籍广东,现年45岁。他未满20岁的时候就因盗窃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不久,因为盗劫、妨碍公务罪再次被判刑入狱。1986年,出狱不满两年,袁又第三次进“宫”,罪名还是盗窃。这次他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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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的袁德明已近40岁,想再干老本行,毕竟体力不如从前了。他开始琢磨起了别的门路。2002年,他与广东一名绰号叫“大凶”的毒犯有了联系。两人一番商议,将目标瞄准了邮政快递。袁德明先通过银行一卡通将“货款”电汇到广东,“大凶”收到后即将装在女式拎包里的毒品邮寄至袁德明处。袁德明的家住在宝山,快递通常会比送到市中心要晚一天,将增加风险。思前想后,曹丽华的身影跃入了他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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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华是袁德明的侄女,家住在延安中路。她在家和邻居搓搓麻将,偶尔到股市炒炒股票,日子倒还过得悠闲。她和丈夫瞿某已经有了一个女儿,两人最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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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华的母亲身体不好,表叔袁德明常来看望,曹对袁感激有加。当袁提出要以曹丽华家的地址寄邮包时,曹一口答应。开始曹丽华以为邮包里只是从广州寄来的女式拎包的样品,也没有多留意。每次只要邮包一到,就打电话通知袁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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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代收邮包时,曹丽华看到了邮包里一只铁红色背包式样很好看,就拿出来试了一下。打开一看才发现包里圆柱形的白色物品。袁来取货时,见曹已经发现了邮包的秘密,便告诉她白色物品就是毒品。自此两人开始“密切”合作。为了掩人耳目,两人商议用曹丽华前夫瞿某的名字做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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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11月至案发,差不多每隔十天,“大凶”都会为袁寄出海洛因,每次10块到20块,最多的一次达40块。袁收到货后,就在通河二村的家里分装,再卖给分散在虹口、南市的下家,每克加价10元左右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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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1日晚,曹如期收到广州来的两只邮包,照老规矩打电话告知袁。此时,袁正在一家棋牌室玩,让曹将邮包送至保德路。10时左右,拎着一个大时装袋的曹按着表叔的指示出了门。正当两人在保德路、平顺路口碰面时,被一路尾随曹的公安人员逮个正着,藏在曹包里的1.2公斤毒品也被一并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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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警方早已获悉两人的频繁“活动”,并为此组成了专案组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缜密侦察。正当不法分子暗自庆幸着作案的“天衣无缝”时,法网早已向他们悄然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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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郭箐本报记者郭剑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