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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主犯被判死刑(抢劫运款车一号大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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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11:22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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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邓婷 通讯员高志海)昨天,市二中院对制造抢劫运款车一号大案做出判决,以抢劫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刘宝江、刘宝朝兄弟俩死刑和死缓,而在案发后包庇儿子,帮助销毁作案工具的刘氏父母也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3年。
1999年2月1日,顺义农民刘宝江和刘宝朝伙同他人持猎枪、匕首等凶器,窜至顺义某银行附近拦截顺义公路分局运款车。几人先将汽车前胎扎破,随后持枪威胁车内3名工作人员,抢走16.3万余元。事发后,刘氏父母不是劝儿子投案自首,反而指使村治保主任和副村长销毁作案工具。
《京华时报》 (2002年12月13日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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