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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2003年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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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1日13:12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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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石家庄8月21日电 8月20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今年的工资指导线,对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情况进行指导。河北省确定2003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5%,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7%,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应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基准线水平以上安排本企业当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可以按照工资指导上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其中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国防和煤炭等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不受预警线上线限制;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为亏损或严重亏损的企业,征得企业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可按工资指导线下线不增加职工工资。亏损企业扭亏为盈后,实现利润应当优先用于补发拖欠职工的工资。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各类企业在颁布工资指导线以后30日内,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企业职代会或工会审议通过,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陈国琦 冯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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