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安达海”是否“断缆事件”肇事者,目前还未有定论。
新快报讯:去年9月,中美海底电缆被钩断,导致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部分地区与北美间的互联网连接大受影响。事隔近一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状告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称其属下的“安达海”轮因选择锚位不当及未运用良好的船艺避风,致使走锚时钩断电缆,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人民币。昨天,此案在广州海事法院开审。
去年9月20日早上10时20分许,亚洲部分地区与北美的互联网信号突然中断。中国电信集团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联系亚洲和北美的中美海底电缆被钩断,其断裂的大致位置在距汕头电缆登陆站20公里的地方。经调查,中国电信集团认定曾在该海域附近避风的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下称“新海天公司”)属下的“安达海”轮对电缆断裂负有直接责任。
9月27日,中国电信集团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海天公司赔偿4000万元。新海天公司则否认对“安达海”轮的指控,称钩断海底电缆的另有其船。
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围绕“安达海”轮是否属肇事船只、原告方是否有过错、索赔数额是否合理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因被告坚决拒绝调解,该案将择日再审。
庭审焦点—出事海域有无其他船只?
原告代理律师称,中国电信集团从海军某部提供的雷达资料得知,出事当天10时30分左右,附近海域只有一条商船。而汕头海事局也在当天12时30分用录像机拍摄下肇事船只。
对此,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中国电信集团所提供的海军资料与法院从海军那里调取的资料不一致,后者证实出事海域上当时还有其他两艘船。
至于汕头海事局拍摄到的照片,被告代理律师指上面的船根本就不是“安达海”轮。他说汕头方面提供的照片上,那艘船是有2根大桅、3个舱的七八千吨的杂货船,而“安达海”轮则是无桅、5个舱、2.6万吨的散货船。
原告则称从出事到现在已过了8个月,“安达海”轮的外观不一定和出事时一致。
中国电信有无过错?
被告称,按有关规定,电缆的拥有者和管理者在电缆施工完毕后,要报海事局及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并进行公告。但目前的海图只在英文本上有中美电缆的标记,中文本海图上没有该电缆标记。
原告代理律师称,中美海底电缆是国际性的电缆,管理电缆的国际权威UKHO已经对它的铺设和完工作出了公告。
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中美海底电缆既然铺在中国海域,就应该遵守中国有关法律。而作为电缆的拥有者和管理者--中国电信,却没有把这一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直至今年4月,上海海事局才对汕头海域的海底电缆情况进行公告。因此,原告在事件中有过错。
4000万赔偿有无依据?
原告代理律师称电缆维修费为3770多万元,电缆质量损失费290多万元,两者共计4000万元。
被告代理律师辩称原告没有提供电缆破损检验报告、电缆修理报告以及电缆修理价格认定报告,因此赔偿费4000万元没有依据。(记者温建敏 实习生欧漫 通讯员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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