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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大案必须请女性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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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0日11:2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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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卢冬红 通讯员陈秋鹏)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妇联有关会议上获悉,广东今后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且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案件,要求法院主动邀请妇女陪审员参加审理;对有较大或重大影响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要求法院必须邀请妇女陪审员参加审理。 据悉,今年2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妇联贯彻省高院、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从妇联干部中聘请特邀陪审员的通知》,从妇联系统中聘请了705名特邀陪审员,主要参与涉及有关妇女儿童及老人权益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项工作对妇联来说,是直接参与法律维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据截至今年10月25日的调查统计,这705名妇联系统陪审员从2000年至今参与办案1426宗,整体素质也有一定的提高。据悉,今后我省将继续选聘符合条件的在职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而且在选择文化素质高、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妇女干部担任陪审员的同时,还将组织她们参加专门的培训以提高她们的法律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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