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 医生写病历工整
2002年9月3日17:42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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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
医生写病历一笔一划
9月2日,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9月1日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朝阳医院看病的张大爷进了诊室发现,大夫们写病历时全用上了钢笔,每个字都一笔一划,标准的正楷。
医生写病历必须用钢笔,签名时字体必须是正楷,这是朝阳医院实施的《医疗行为规范》中的新规定。这份规范一共有265条规定,其中包括医生在书写处方、病历时不得使用圆珠笔、签字笔,而且字迹要清楚。因为病历属于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圆珠笔迹容易脱色,不能长期存留。医院还要求医生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里完成病历书写,不许涂改、剪贴,签字时必须是正楷、签全名。
其实,京城许多大医院都开始启用了杜绝“天书病历”的新规则。北京医院在要求医生书写病历、处方时要使用钢笔的同时,还规定必须使用蓝色墨水。如果书写发生错误,应该划线而不能涂黑疙瘩。解放军总医院计算机网络也多了一项新功能——时常抽查电子病历的书写质量,他们将主客观病历资料、影像资料进行了分类管理,还明确了承担病历复印任务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及工作流程。
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从9月1日起才刚实施,但一些“出格”的大夫已经率先挨罚了。前两天,北京协和医院病案科工作人员在检查归档病案时发现有一份病案里缺少医生签字,通知他来补签名。当时这位主治医生工作忙,就让下级医生去代签。结果他换来了一个相当严厉的处理结果———“停他一个月的手术!”
9月2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生和患者双方都表现得非常平静。原本担心办公室的电话会被患者打爆,所以东城区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常家荣大夫昨天早早地赶到单位。可是没想到,一天下来没收到一例鉴定申请,直到下午两点多才有一位患者来电咨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设在万寿路附近的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电话也没有成为热线,一天下来仅接到十几个咨询电话。
友谊医院普外科的李定纲副主任医师昨天要给一位晚期癌症患者做手术,按照新规定,手术应由患者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才能进行,但是此举遭到患者家属的强烈反对———虚弱的患者怎堪承受知晓了病情和手术风险后的打击?李大夫只好让患者出具一份委托书,全权委托家属负责,手术才得以实施。看来,不少患者和家属对做手术须本人签名才算数的新规定还不太适应,院方表示将适当调整手术知情同意书,以适应过度时期的需求。(本报记者李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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