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newshoo新闻
长寿环保局就19万元罚单举行听证会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3日01:22  重庆晨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昨天上午9时,在长寿区环保局会议厅内,我国首例违法肥水养殖案听证正式举行。主持人、调查人、当事人、证人各坐一方。

  罚款接近上限

  在主持人要求下,调查人长寿区环保局车建成,向听证会出示6月30日陈子荣向长寿湖倾倒鸡粪的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并陈述了当晚在湖边村黑湾的执法情况。

  车建成说,区环保局执法的依据是:《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第四节第46条:“禁止采用向库区流域水体投放化肥、粪便、动物性饲料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生养殖”、第四章第53条:“违犯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有关证书或责令关停。”

  车建成说,由于环保罚款最高上限是20万元,因此本次处罚谢正华为19万元。

  双方激烈争辩

  当事人

  提出两点不服

  当事人浴宾岛养殖区经营管理负责人谢正华称,2000年7月,浴宾岛养殖区从长寿湖联合企业公司手中,承包了14172亩水域养鱼,是私人合伙,股东经营。

  谢表示,对此次处罚有两点不服——

  第一,今年4月,投粪组织者陈子荣与养殖区签订了分包协议。他和妻子从养殖区1万多亩水域中,分包了120亩。双方在协议上写明,不得违法经营。这次是陈子荣在长寿湖里倒鸡粪,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与养殖区无关。他说,养殖区上万亩的水域,倒1吨多化肥,根本不能肥水。为啥要把处罚的板子打在我身上?我对此不服。最多,我对陈子荣负有管理责任,而不能承担直接经济的责任。

  第二,处罚太重。条例上写明,情节严重的,才处罚20万元以下,陈子荣是偶尔倒一次鸡粪,就受到19万的处罚,显然太重。

  谢正华律师李志认为,对长寿区环保局的处罚,存在四个“不是”:1.不是谢正华的责任;2.不是养殖区投粪;3.案件本身后果不严重;4.本案不是重特大案。

  调查人

  出示大量证据

  针对谢正华及其律师的陈述,车建成回答:对第一点,区环保局作了大量调查,谢正华与陈子荣签订的分包协议,是非法的无效的。

  车建成出示的长寿湖联合企业公司的一份证明上写道:“长寿湖联合企业公司所发包给谢正华的浴宾岛水域面积,至今维持原有面积。公司至今未同意谢正华将所承包的浴宾岛水域转包给其它任何人。公司对谢正华转包或分包不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他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据长寿区环保局调查,谢正华一直是浴宾岛养殖区的独立纳税人,有身份有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子荣只是养殖区中的一个职工,职工违法,负责人当然要承担法律后果。

  对第二条和代理人的“四个不是”,车建成说,长期以来,长寿湖的水质污染,有目共睹。由于大量倾倒化肥和鸡粪,长寿湖里一度蓝藻疯长,水体发绿,有的地方水体功能已严重退化,水质恶劣。怎么可以说没有引起严重后果?早在去年和今年,区信访办和区人大转来群众来信,揭发谢正华投放化肥的事实。今年3月27-28日,区环保局执法者在谢正华的承包水域里,发现大量的鸡粪装置袋。尽管谢正华否认投放鸡粪。

  车建成说,谢正华承包的14172亩水域,是长寿湖网拦的最大承包户,占了整个长寿湖网拦养殖的1/5-1/6。区环保局对此特别关注。区环保局多次检测表明,谢正华所承包的水域水质的改善,与其它承包户相比,效果不明显。为此,区环保局曾向谢正华发出警告,明确告之,逾期不改者,将提高处罚力度。

  听证会上,谢正华承认,的确收到区环保局的告之,也承认他与陈子荣签的协议是非法的。

  证人

  前后说法不一

  接着,谢正华代理律师李志要求证人陈子荣作证,他本次投肥行为,与浴宾岛养殖区无关。

  证人陈子荣说:“6月30日晚,为自己利益,我到湖边村黑湾村居民冉龙英处刚抬了7-8桶鸡粪倒入湖中,就被区环保局发现。我没有说这是公司指使。”

  但在陈子荣核对当晚笔录无误后,车建成翻到第五页大声念到“6月30日,有人把我用快艇送到湖边村黑湾后进了湖区。有人说,鸡粪有多少倒多少。鸡粪是公司安排投的,我晓得这是违法行为。下次你们问我,我还是这样说,决不反悔。”

  陈子荣无言,一个劲摇头。

  到此,谢正华和律师不再说话。主持人让双方在书记员的笔录上签字后宣布,听证会结束。

  发放处罚决定

  会后,长寿区环保局副局长林家强说,区环保局将向谢正华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市环保局已正式批准长寿区环保局对谢正华的查处。谢正华将有两个月的复议期。他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决定的执行。如果两个月后谢正华不起诉,不复议,区环保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成功,这将是我国首例违法肥水养殖案判决。

  事件:一吨鸡粪 倒进长寿湖

  6月30日晚,长寿湖狮子滩镇大雨滂沱,不见人影。湖面上泛起了浓浓的白雾,能见度极低。

  深夜倒鸡粪

  晚上9时许,渔民陈子荣从家里走出,来湖边村黑湾冉龙英的养鸡场。

  一直等到深夜11时,几个人才从养鸡场掏出几大桶鸡粪,以闪电般的速度,把铁桶装的鸡粪放在溢洪道里。溢洪道与长寿湖相通,仅隔几十米。雨水把鸡粪泡胀,于是,粪水通过溢洪道源源不断地流入长寿湖。

  执法者赶到

  这项“秘密作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7月1日)凌晨1时,突然,一队人马从天而降——长寿区环保局监测大队执法者赶到了现场。

  执法者取出相机拍照、录像、取证、作笔录,并扣押了还没有倒完的鸡粪。

  正在忙乎的渔民不知所措。万万没有想到,在能见度如此差的雨天向长寿湖倒鸡粪,也会被逮个正着。

  组织者供认

  按惯例,每次倒化肥,都有指挥者。然而,这次执法者却没有发现组织者。就在纳闷之时,一名男子从屋里跑出,迅速消失在雨中。

  执法者拔腿追赶。几百米后,逃跑者被抓回。逃跑者不说话,用沉默抗拒执法。

  僵持了几个小时后,逃跑者终于开口,他叫陈子荣,是长寿湖浴宾养殖场职工。趁着雨天没人,他想在自己承包的120亩水域中,偷倒鸡粪,肥水养鱼。

  陈子荣在笔录中供认,是公司安排他投放的鸡粪。他晓得这是违法行为。

  经查,6月30日晚,陈子荣在长寿湖投放了1吨多的鸡粪。

  8月4日,长寿区环保局向陈子荣所在的浴宾岛养殖区经营管理负责人谢正华,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对陈子荣的违法事实处罚19万元。谢正华不服,要求听证。本组稿件/本报记者罗小光重庆晨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  
 









-- 给编辑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