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 离异男子强奸亲生女儿四年整
2002年6月26日09:59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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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年仅11岁的女儿随父生活。谁知被色欲冲昏良知的父亲,竟为纵欲,强奸亲生女儿4年整。近日,房山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强奸案。
卓示晖(化名),一个30来岁的农民。因为掌握了一定的技术,一直随建筑队转战南北,收入也比较稳定。但由于其脾气暴躁,1998年妻子与他离了婚。经法院判决,年岁较小的儿子被判给妻子抚养,而他则承担起抚养年仅11岁的女儿的责任。
1998年3月的一天晚上,晚归的卓示晖回家时,女儿早已睡下了。可回家后的卓示晖躺在床上色欲难耐,翻来覆去无法成眠。被欲望冲去良知的他竟然悄悄来到了女儿的房间。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将当时年仅11岁的女儿强奸。而年幼的女儿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从此以后,女儿的卧室成了他晚间经常出没的地方。为缓解欲望,他每隔三、五天就要强奸女儿一次。只要女儿反抗,他轻则出言恐吓,重则大打出手。2001年经人撮合,妻子又搬回来和他一起过,小儿子也搬进了姐姐的卧室,与姐姐同住。而这时的卓示晖仍没有放过自己的女儿。他仍不时趁儿子熟睡或不在时,摸进女儿的房间,强奸女儿。有一次险些被在家的妻子抓个正着。察觉丈夫与女儿关系不正常的妻子也多次对丈夫旁敲侧击,要他不要害了女儿。为此卓示晖也落下过悔恨的眼泪,但却没有改过。2002年3月,卓示晖趁妻子不再家时,再次想与女儿发生关系。被女儿拒绝后,他暴打了女儿,并再次强奸了女儿后出门上班了。而女儿身上的伤痕引起了妻子的注意,在询问之下终于了解了事实的真相。于是妻子毅然决然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卓示晖因此落入了法网,而此时他的女儿仍未满16岁。
卓示晖因涉嫌强奸被起诉到房山法院。近日房山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卓示晖对其罪行供认不讳。现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李贸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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