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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杉噩运何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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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6日04:00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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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滨
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从红豆杉中提出的紫杉醇的抗癌功效得到确认之后,一向默默无闻的红豆杉立刻身价百倍,同时,受高额利润的驱动,对红豆杉的破坏也随之不断升级,最近两年在红豆杉集中分布的滇西,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真可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红豆杉面临的噩运,既不是空前,也不会是绝后,而是每天都在上演的故事之一。
其实,人们每天许多活动都是以利用或破坏自然资源为代价。我们居住的城市曾经是茂密的原始森林,我们的食物可能是来自棒打狍子瓢舀鱼的北大荒,我们的衣服来自地球深处,拿我们最重要的工具计算机来说,它的制造过程中,不知产生了多少对环境的污染……
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步都是以利用自然资源为代价的;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利用、破坏自然资源的历史,只要人类生活在地球上,这种利用、破坏就会持续下去。
既然人类利用自然资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红豆杉又有这么高的经济价值,为什么不能利用?利用资源没有错误(当然有错误也不会承认的),错误的只是竭泽而渔的利用资源的方式,也就是可持续利用的问题。竭泽而渔并不是新鲜话题,捕鱼不是错误,吃鱼也是正常的,错误的是捕鱼过了度,即捕鱼的季节、方式和数量超出了鱼类的自我繁殖能力。但谁来掌握这个捕捞的度?
对不论山有多陡都要种上玉米,以冀收获一点口粮来果腹的滇西老百姓来说,对自从国家实行天然林保护后,从前靠木头财政而现在经济拮据、入不敷出的地方政府来说,对像逐臭的苍蝇一样以追求利润为本的商人来说,利用红豆杉是再自然不过的行为。但问题是,管理保护红豆杉的林业部门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早在1995年,红豆杉就在云南省受到保护,1999年以后又成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任何人不得采集、出售和收购。在如此长的时期内,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破坏却一直在进行。而对红豆杉破坏最严重的就是红豆杉受到保护后的2000年和2001年!我们要问,代表国家管理保护红豆杉的林业和野生植物保护部门都采取了什么措施?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对红豆杉的现状负什么责任?
谁都知道,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株红豆杉的采集、销售、运输,其规模是巨大的,而且相应的加工场所也是可观的,说主管部门对这些活动不知道,没有人会相信。相反,正如记者尖锐指出的那样:“成千上万的红豆杉竟是在上万名护林职工和数千名林业警察的管护下,被无情残害的。”
记者还是客气了,没好意思提到当地的林业管理领导。只要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担负相应的责任,红豆杉资源的破坏就不会停止。
听说国家林业局曾经派专员到滇西一位普通农民家里去,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重大的事件,居然是由这位农民自觉地调查,不遗余力地上下奔走呼吁,才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关注。不知登门的目的是感谢还是自责,我希望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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