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出院病人给医疗服务“打分”
2002年9月11日09:41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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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11日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如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事故纠纷隐患,已成为现实课题。当前,医疗机构该从何处着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省卫生厅行风办新近完成的“2002年出院病人问卷函调”,全方位地反映出患者的“好恶”。此次函调覆盖30所省、市、县级医院,共发出问卷5600份,回收2160份。调查结果表明,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为86.18%,比上年高0.5个百分点;在回收的问卷中,对医务人员及一些方面特意提出表扬或表示感谢的,占31.41%。
五项指标的全省平均值好于去年。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患者认可住院时定期有费用清单的平均值为70.93%,比上年高3.15个百分点;认可出院时有费用清单的为89.39%,比上年高5.25个百分点;看病找关系、中间人为医院职工且收受钱物的为0.3%,比上年低0.15个百分点;患者宴请医务人员的为0.36%,比上年低0.41个百分点;反映医务人员收受钱物的为1.00%,比上年低0.03个百分点。
七项指标全省平均值差于去年。患者对常用药品价格、诊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和收费表示满意放心的为68.66%,比上年低4.25个百分点;对检验科服务的满意度为79.52%,比上年低4个百分点;对放射科服务的满意度为78.72%,比上年低1.49个百分点;对呼叫后护士及时到床边服务的满意度为83.83%,比上年低2.83个百分点;对医务人员耐心解答病人问题的满意度为89.13%,比上年低1.18个百分点;对医院膳食的满意度为57.80%,比上年低0.72个百分点;对病区卫生的满意度为86.53%,对病区生活设施及时维修的满意度为77.86%,这两项的平均值比上年低1.19个百分点。
一些问题不容忽视。调查表明,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及病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新问题凸现,一些老问题需加速改进:
———“知情权”未得到足够重视。病人反映,住院30天,住院和出院时的检查报告、治疗效果,患者本人都不知道,住了一个月糊涂院。当病人询问病情发展、用药情况、检验结果时,医护人员只简单几句话打发了事。
———收费合理问题没很好解决。一些病人反映,换病区全套化验重做且要再收费,出院时如不要费用明细账单,不作核对,将被多收1000多块钱。还有病人反映,未陪护也收陪护费,无空调也收空调费等。
———用语不礼貌,刺痛病员心。一位病人住院时天还冷,到 B超室检查要求开空调,医生不会用,送出冷风,病人无奈要求关空调,没想到女医生说出的话比冷风还冷:“冷就出去!”有的医生对病人缺少起码的同情心,听不进半点解释。
———隐患不消除,迟早出事故。一位消化道大出血病人,在急诊室遇到马大哈医生用扩血管药,幸好瓶签上注明“任何出血类疾病禁用此药”,家属及时指出才停用。一名助产士夜间看护两名待产妇,居然叫一名已露胎头的产妇夹着胎头从待产室走到产室,待这位产妇自己艰难地爬上产床时,胎儿已娩出更多,助产士又把产妇两腿并拢,不让孩子出生,让家属去叫人。
此外,还有不少病员反映交给医生的胸片、 CT片遗失,收费清单“不清”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省卫生厅行风办指出,问卷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服务意识问题,是主观上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表现。在患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迫切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病人正当权益意识,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对照“通报”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造福社会的同时树立起与时俱进的良好形象。(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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