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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一起腐败案卷宗中的开支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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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0日10:0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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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1月20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张非非 陈孟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3年耗资上亿元建起的审判综合楼,落成后却迟迟不能入驻,原因是要找到一个算得灵的风水先生来决定乔迁的黄道吉日,以驱“害”避“邪”。
这是发生在1999年的荒唐事。最近记者在采访原沈阳中院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时,在一本厚厚的卷宗里看到一份特别的开支帐单及情况说明——中纪委在对沈阳中院案件进行调查时,由沈阳中院基建办向“专案组”出具的一份账目明细:
根据1997年11月15日“关于申请发放基建办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奖金的请求”经刘实(院长)、梁福权(副院长)、陈长林(主任)3人审批,从基建办自有资金账提取奖金60万元,其中:1、风水先生1万元;2、卫生优秀奖500元;3、茂盛石材5000元;4、基建办人员奖金91500元;5、送领导5000元;6、风水先生2万元……(下略)
这张明细表中的第1项和第6项开支引起了记者的兴趣。经了解得知,原来1999年沈阳中院准备启用新审判综合楼时,竟荒唐到由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专程赴澳门高价聘请一位风水先生到沈阳择算乔迁的良辰吉日。
新大楼即将落成,院行政处向院领导打了一份特别报告:“我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已经接近尾声,法院回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选择吉利的搬家日期已经成为全院干警关注的大事,同时也对今后法院的发展和稳定有着良好的精神和舆论帮助,因此准备聘请澳门的周易专家孙xx来给测定具体的搬家日期,特申请给孙先生1万元费用并给其报销来沈机票等。”
经院领导批准,风水先生如期而至。开支账单中送风水先生的1万元和2万元,据沈阳中院财务人员交待,其中1万元为酬金,2万元为风水先生在沈阳的吃住开销。
风水先生择定“吉日”后,沈阳中院正式搬迁到新大楼。
然而,新大楼刚享用一年多,2001年2月9日,正在参加沈阳市人代会的贾永祥突然被中纪委专案组实施“双规”,第二天,临时改由他人代为宣读的沈阳中院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没有被通过。三个副院长的违法犯罪问题也陆续暴露,最终贾永祥被判处无期徒刑,几个副院长分别被判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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