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心男子杀死情妇后为了活命,竟堂而皇之地提出,让自己年过古稀的老母替自己去顶罪,并大言不惭地对老母说道:“您已经高寿了,现在死刑用针注射,不会有任何痛苦”。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昨日下午,该男子的辩护律师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案件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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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新欢溺死旧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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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以来,张辉翔(男51岁、澧县人)在与同组村民宋先琴合伙经商过程中长期通奸。2000年以后,张辉翔又与同组妇女廖某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张辉翔自从与廖某有两性关系后,多次要求与宋先琴脱离关系,宋先琴坚决不许,张由此怀恨在心,遂决定杀死宋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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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0日,张辉翔准备了绳索、胶鞋等作案工具。15日,张辉翔到宋先琴家里约好晚上见面,16日凌晨1时许,张辉翔穿上买来的胶鞋来到宋家,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绕圈勒住宋的颈部,并将其拖到屋旁的水渠边,将其头部按入水中致其死亡。尔后,张辉翔伪造现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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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现场逃避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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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回家后,将作案用的绳索抛入了自家屋旁的水塘中,胶鞋抛入了自家粪池内。后张辉翔突然想起自己有一张1.5万元的欠条留在宋先琴手中,遂决定再次潜入宋家把欠条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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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凌晨2时40分许,张辉翔再次潜入宋先琴家,正当他在二楼房间搜寻欠条时,响声惊动了住在一楼的宋先琴之子,其怀疑家里进了小偷,于是与父亲何某一起上楼查看。张唯恐自己被人发现,于是急忙从二楼跳窗逃跑。跳楼时,张腰椎受伤不能行走,后沿水渠爬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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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张辉翔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张辉翔如实交待了自已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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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写信要老母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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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后不久,为了逃避制裁、苟且偷生,张辉翔决定全面翻案,找人顶罪。为此,他先后6次写信并通过亲属会见之机夹带给母亲,请年过古稀的母亲出面顶罪,并向检察机关翻供:“是我母亲杀了宋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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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经过大量的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辉翔的母亲及亲属终于说明了这一翻供事件后面的真相:张辉翔在关押期间先后给他们写了6封信,信中详细讲了自己杀死宋的经过和要母亲夏传珍帮其顶罪的经过。他在一封写给弟妹的信中写道:“我想了个主意,我想要妈来替我,妈已高寿了,现在死刑用注射,只几秒钟,如同意,就按下面写的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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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翔的母亲事后回了信,答应了张辉翔的要求;“反正自已这么大年龄,生死无关紧要。”但最后张母放弃了这一计划,主要考虑到“检察机关不会相信她会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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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凶徒终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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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9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辉翔死刑。张辉翔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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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张辉翔因不正当两性关系与他人产生矛盾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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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彰 许光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