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实施让沪上医患有了新默契
2002年9月7日11:42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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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9月7日消息:已于本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真如某些人传说的会催生一批专开“保险刀”、“太平刀”的医生?记者近日走访上海数家医院后深切感受到,有了法律规范,医生探索医学难关、攀登生命高峰的脚步迈得更坚实,沪上医患之间其实多了一层新默契。
《条例》首次对医疗事故范围和责任赔偿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一些市民因此担心:“过去能有博弈机会的重病大病、疑难杂症是否还有医生敢看?”记者在胸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仁济医院等了解到的情况却是,《条例》不仅没吓退勇攀高峰的医学工作者,反而消除了过去医护人员每每面临学术风险时的后顾之忧,等于一颗“定心丸”,各大医院近日施行的手术量都不减反增。胸科医院心外科副主任医师叶伟认为,制定《条例》的本意不是使医患形成偏激的原被告关系,而是为双方搭建信任坦诚的平台。如果说过去医生面对医疗创新风险可能会有顾虑,现在法律的保障更能激发其放开手脚勇闯难关,倡导“战略上的果敢和战术上的谨慎”,最终是有利于病人的。
现在,患者在手术前都要与院方签订知情书,大到术前麻醉、输血和手术方案的风险告知,小到创伤性治疗的可能性和不良反应,一切行为很“透明”。仁济医院医师陈宝娣告诉记者,最近一周接受手术的病人全部主动要求签订知情书,他们认为这体现了医患沟通和规范,使双方共同承担无法避免的技术风险,合情合理。胸科医院院长冯运表示,病人都追求最大程度的满足,医护工作者都追求科学领域的更高境界,也许彼此在认识上有不同,但本质都是对生命健康的尊重。在日益完善的法律推动下,患者的需求将得到保障,同时医疗事业也得以推动。
编辑:黄河来源:劳动报 作者: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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