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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放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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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3:40 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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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的再就业工作推动会上了解到,天津将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条款进行补充,特别是将增加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对经营项目好、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贷款额度由人均2万元增加到人均最高不超过5万元。
据介绍,本市将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范围将延伸到具备一定劳动技能,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走上就业岗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小企业;由市、区政府组织,依托职能部门、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建立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公司。同时,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只需持有《毕业证书》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证明;选择质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的借款人,可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可与放贷银行协商还款的具体方式;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凭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等部门签订的两年以上的经济承包合同申请贷款;曾申请过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且无不良记录的下岗失业人员,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不足的,可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此外,增加反担保内容:借款人有足值的房屋、车辆、有价证券、易于变现的设备作抵押;或者第三人愿意以上述财产为其提供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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