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十年可投靠入户
2002年8月30日15:2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放宽小孩入户、夫妻投靠及侨汇购房户口迁移条件
夫妻结婚十年可投靠入户
本报讯 (记者王瑾 通讯员刘勇 梁少芬 张毅涛)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昨日向外界宣布,广州市的入户条件在1999年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其中包括小孩入户、夫妻投靠以及侨汇购房的户口迁移问题。
18岁以下子女均可随父随母入户
根据1999年7月广州市制定的出生申报入户条件规定,父亲是本市居民,母亲户口在外地,婚后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符合计划生育所生的婴儿,才可申请随父入户,但新的入户条件出台后,凡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小孩(18岁以下,少数仍在校读高中的可延至19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常驻户口居民的,均可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如果父母身边无子女且子女年龄均为18岁以上的,可允许1名未婚成年子女申请来市入户,不受原年龄段的限制。
一些比较特殊但群众反映较多的情况也在此次调整的考虑之中,比如,如果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广州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在广州市投靠亲属入户。
结婚十年夫妻即可投靠入户
由于入户指标的限制,以前广州市的夫妻投靠入户条件为结婚12年以上,新的入户条件实施后,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降为10年(即1992年12月31日前登记结婚的)。
侨汇购房入户二次置业可迁移
自1988年国家允许侨汇购房入户以来,购房入户者的户口一直受到不能迁移的限制。新规定实施后,凡侨汇购房入户者,在广州市区二次置业购买商品房的(包括其父母),入户者可申请将户口前往其所购的合法商品房所在地落户。
至于广州市居民购买侨房公司开发的房屋(包括二手房),购房者及其广州市的亲属也可按市内移居的规定将户口迁入该房屋入户,不需要在户口底册及户口簿上加盖“侨汇购房入户,迁出要呈批”的印章。
港澳同胞、华侨购侨房亲属入户实行准入制
根据广州市此前的有关规定,港澳同胞及华侨用外汇购买了侨房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户口配额为50—80平方米,入户1人;80平方米以上,入户2人。而根据新规定,房子办理了外地亲属因侨汇购房来市入户手续且居住满5年以上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将户口迁入该房:有广州市户口的该房屋业主及随迁亲属需要将户口迁入该房屋入户的;外地户口人员符合来广州入户条件并经组织、人事、劳动、公安等职能部门批准入户需投亲迁入该房屋入户的。户口迁入户政部门将另发户口簿,且不需要在户口底册及户口簿上加盖“侨汇购房入户,迁出要呈批”的印章。
九类子女或配偶可进京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5月份发布了《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申请人在京无子女;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岁以下。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上海逐步实施《居住证》制度
上海从今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将逐步实施《上海市居住证》制度。上海对外来常住人口实行蓝印户口政策是从1994年2月起试行的。由于申办蓝印户口的人员增长过快,给上海人口的综合调控造成较大压力。据悉,上海将逐步实施《上海市居住证》制度,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后,引进人才和吸引来沪投资的有关居住与户籍政策并不影响。
|
| |
|
Untitled Document
|